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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广东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1-11-27 13:54:12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完善检查执法体系,强化监管部门协同,积极推进全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努力对标实现药品监管能力率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广东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作出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

《若干措施》包括三部分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国家文件精神,明确提出我省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深入贯彻国家《实施意见》各项决策部署,充分结合广东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际情况,从八个方面提出了21项改革举措。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强化监管政策保障、优化人力资源政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五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若干措施》是推动我省药品监管综合改革和实现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战略筹划,有利于从体制机制上助解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方面面临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对进一步推动新时代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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